2006年8月2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一版:法眼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燕园、公园与旅游
尹昌平

  树大招风,花香引蝶。北大限客“游园”,全因“一塌糊涂”(谐音一塔湖图)惹的“祸”。校园内的博雅水塔,仿制大运河北端通州古塔,以形体端庄纤秀见长。湖谓未名,水微但山环水绕,玲珑精巧。北大图书馆规模与藏书之巨,号称亚洲高校魁首。
  老少游人慕名而至,不仅浏览名胜,还蕴含着国人自古就有的“学而优则仕”为根基的羡慕文人雅士、崇尚学堂风范的情结与对前程锦绣的期盼。
  中华名校资源稀缺,如雷贯耳的也就北大、清华寥寥几所。有人说北大限客“小气”,有违蔡老校长“兼容并包”的治校方略,真是冤煞了北大。校园毕竟不同公园,国情有别,照搬外国,难免头撞南墙!
  国内名校游起于何时我未考证过,但估摸着风起之时应是千禧年之后。在众多高校“寨门高筑”,谢绝参观的大氛围中,北大人早就开了风气之先,敞门迎客了,哪知如今首食蟹者撑死,想少咽几口却不能自主。
  无奈面对日逾万众的集团“冲锋”,熙攘人潮夹带着吃喝拉撒,加之疏导、安全问题,真够北大当家的操心的。静心思量,大有大的难处,北大虽系公家“菜园子”,但任人观赏闲游采摘,“大气”难喘,怎能维持长久生息?
  报载北大教授们难耐喧闹环境的烦困,只盼下课逃离燕园。千万学生放假时,有几成惦记着南下北上“京师大学堂”,北大肯定“遭灾”!北大暑期暂限“游园”,又无禁绝,便遭此“厚爱”上纲为纳税人与公共资源权益的分配,北大再“牛气”,也恐怕要讨饶了!
  公园则要回归名副其实公众乐园的实质。但奇怪的是,从全国范围来看,称之公园而能免费入游的少之又少。
  凡事都有规矩方圆,我国已跨进旅游大国的门槛,《旅游法》出炉的时机早已成熟。零零碎碎的规范性文件管不住强拉客、骗钱财、损文物、毁风景的劣行,更统领不起旅游基本法设置的——大如旅游发展的宗旨原则、旅游规划及资源保护利用等大政方针,小到旅游企业运作收费、游客权益保障救济及法律责任。否则更多的《无极》闯荡香格里拉、长城、泰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肯定挂你的“红牌”。
  旅行社是营利单位,免费打了张北大游的金字招牌,游罢颐和、圆明两园,捎带拐进北大、清华。精明的经营商只出了点汽油费,就捞进了大块利市,与“园主”打个招呼都免了,不佩服不行。但公共资源为经营团体商业操作成牟利渠道,相关部门一定要监管截流。
  北大作为教育机构,为规范教学秩序架设些栅栏,是情理之中的事。在诸多“重地莫入”的牌子林立之时,苛求北大的“逐客令”有失公允。如有《旅游法》撑腰,何处可游、何时禁限就很清楚了,学校行政自治,少了闲言碎语的束缚,校方才有放开手脚示范现代理念的劲头。
  另外,再多说几句。北大人能否独辟蹊径,借鉴法国索邦大学超低价收费或模仿美国斯坦福大学出售精美校游图,用来配备专职导游或支付勤工俭学的贫困学子兼职导游费用及弥补校产耗损,再串连起塔、湖、图、伟人塑像、帝王御碑等,一路花香鸟语,论古道今地走来,聪明的北大人定会感受到游客内心深处浸润的爱国情愫,更有妙手高招顺应潮流的推波助澜。

  (作者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生导师、省委党校兼职教授)